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。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,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,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,结合我系实际,特制订本规定。
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,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,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。为了加强管理,提升其在整个教学过程的地位,将顶岗实习作为一门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考核与其它课程考核同等对待。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,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,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。
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。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年内进行,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。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用人单位的需求,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。支持鼓励各专业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、多学期、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。
一、校内指导教师职责
1.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均为校内指导教师,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由教研室具体指定。
2.负责开发新的校企合作单位,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,每年新建立1-2个实习基地,各专业每年开展顶单位不少于4个。
3.在确定实习单位前,应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,考察内容应包括:单位资质、诚信状况、管理水平、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、工作时间、工作环境、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、安全防护等方面。并填写《附件1:实习企业考察报告》,并交教学秘书处备案。
4.各教研室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,明确实习目标、实习任务、必要的实习准备、考核标准等;并开展培训,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、任务和考核标准。并完成《附件2:数字信息技术系顶岗实习计划书》,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,无计划书不得开展顶岗实习。
5.实习开始前,可邀请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宣讲,介绍顶岗实习相关情况,并要求企业填写《附件3:企业宣讲登记表》并交教学秘书备案。协助班主任召开本专业实习动员会,并介绍顶岗实习详细计划及要求。
6.教研室主任及各专业教师均为本专业校内实习指导教师。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实习期间日常学习实践进行指导,联系实习单位,协调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,密切保持与学生的联系,每周至少要与学生取得一次联系,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各项工作,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,利用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,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,为学生辅导、答疑。并指导学生完成《附件4:数字信息技术系实习指导手册》。
7.每两周要到企业指导一次实习学生,并通过“钉钉”软件完成《教师看望实习学生登记表》,每次指导学生总数不少于各班人数的50%,每班次给予2课时实习指导课时补助,并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补助。
8.学生实习结束后,要结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日常管理情况,综合给出学生顶岗实习成绩,并报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每指导一名实习学生给予2课时实习指导补助。
二、班主任职责
1.负责协助教研室主任接待宣讲企业,安排宣讲时间地点并组织学生。
2.在顶岗实习前,安排学生选择各教研室提供的实习单位,并填写附件《附件:13数字信息技术系顶岗实习去向统计表》,负责与学生签订《附件5: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》及《附件6: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》。
3.实习前,负责召开实习动员班会,向学生介绍有关实习管理制度,进行安全教育工作。
4.学生实习期间,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关心学生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并积极运用网络教学平台,每周至少要与学生取得一次联系,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各项工作,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。
5.负责通过“钉钉”软件查看学生签到及实习指导手册中实习周记填写情况,掌握学生实习状态,并每月4日前形成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月情报告,汇总至教学秘书处。
6.每两周要到实习单位与学生进行一次沟通,并通过“钉钉”软件完成《教师看望实习学生登记表》,每次看望学生总数不少于各班人数的50%,每班次给予2课时实习指导课时补助,并按学院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补助。
7.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,结合实习项目,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、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。
8.协助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鉴定,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。
9.负责所带班级最终实习成绩的记录存档。
三、教学秘书职责
1.汇总并统计各校内指导教师及班主任提交各项顶岗实习文件,并督促未提交的教师及时提交。
2.每月5日前形成系学生实习月情报告,上报至教务处(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
四、学生管理
1.在顶岗实习中,学生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双重管理。实习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》,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。在顶岗实习期间,学生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。对在顶岗实习期间违反学院及实习单位规定的学生,视其情节,按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2.在顶岗实习前需按照教研室主任提供的顶岗实习单位进行选择,通过实习动员会等多种方式,不断加强法制观念,了解相应安全知识、防范技能、校纪校规、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。认真了解并签署《附件5: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》及《附件6: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》。未成年学生参与需填写《附件7:未成年学生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》。
3.为加强管理,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自主实习的同学,需要填写《附件8:数字信息技术系自主实习申请表》,《附件9: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》和《附件10:自主实习单位接收函》为附件8的辅助文件,方便学生使用,各班自主实习人数不能超过本班总人数的20%。
4.顶岗实习期间,严格请假程序,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同学,请填写《附件14:顶岗实习请假条》,请假程序办理流程见《附件14:顶岗实习请假条》备注部分,请假需通过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审批同意后,方可请假。
5.实习期未满不得擅自改变实习单位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实习单位的,需填写《附件11:顶岗实习转岗申请》,审批完成后方可转岗,否则实习成绩为不合格,在转入新实习单位前,需与该单位签订《附件6: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》。因个人原因,需要中止实习的,须由需填写《附件12:中止顶岗实习申请》,审批完成后方可离岗。
6.顶岗实习过程中,认真填写《附件4:数字信息技术系实习指导手册》中的学生“实习周记”,实习完成后,认真填写指导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及时提交,未提交或未完成,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。
本实习管理办法最终结束权归数字信息技术系所有。
数字信息技术系
2021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