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是高职教育的一个综合实践教学环节,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切实提高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水平与质量,特制定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管理规定》。
一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目的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是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所学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,也是对高职学生的职业技能、职业素养、自学能力、创造能力的综合训练。通过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,培养高职学生实践动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水平是学生职业能力最综合和本质的反映,抓好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是教学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。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不合格者,不具备毕业资格。
二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命题
命题是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第一个环节,在整个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中具有重要意义。
(一)命题原则
1.指导教师确定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题目(每名指导教师立题5个),教研室审核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立题审批表》(附件1)并备案。
2.命题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,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训练的内容。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选题,选择与企业生产、经营管理、科技开发以及与本专业发展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。
3.题目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研究内容,且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,知识覆盖面较广,尽可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。
4.命题应尽可能力求有利于综合运用多门课程所学知识与技能,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、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提高。
5.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中,使中等以上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,同时又给优秀学生留有发挥和创新的余地;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,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;对于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的较为复杂的题目,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6.命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,题目类型应多样化,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爱好选择题目,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7.命题应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,若需要连续几届学生深入做相同题目,指导教师必须明确深入和突破的内容,不得重复完全一样的内容。
8.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题目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。如某一课题难度过高、工作量大,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,必须做到分工明确、工作量适当,并独立完成任务。此类题目须经教研室严格审核。
(二)命题的审核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命题,指导教师需说明其选题目的、意义、主要工作内容及已具备条件。命题的审核采取指导教师申报、各专业教研室审核、系教学领导小组复审确认的办法。审核内容包括:申报题目是否符合命题原则;横向比较不同教师申报题目的重复性和近似性;纵向比较题目更新率;命题数量指标等。
经系教学领导小组复审确认的命题由系秘书负责备案。
(三)命题变更
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,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,如确需更改者,或因不可预知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,必须办理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题目变更审批手续,按命题的审核程序进行,经系教学领导小组批准后备案。
三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选题
经批准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,应在学生第6学期向学生公布。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,学生原则上应在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,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。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,并经过命题审核程序。
为充分调动师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,选题要尽量做到自选与分配相结合。选题计划及指导教师向学生公布后,学生和指导教师可按“双向选择”的原则互选,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;指导教师与学生互选后,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平衡和调剂,最终确定每个学生的题目和指导教师,并向学生公布。
四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成绩评定
(一)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成绩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、工作量大小、工作能力、工作态度以及最终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完成质量情况为依据。
(二)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成绩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,等级分为:优秀(≥90分)、良好(80--89分)、中等(70--79分)、及格(60--69分)、不及格(<60分)。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,应从严评分,不得降低要求。
(三)成绩评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
1.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;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,具有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;
2.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完成情况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是否符合要求;
3.学生在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期间思想、行为、纪律方面的表现。
4.完成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完整性和规范性;
5.完成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难度;
6.完成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质量、水平和意义;
7.在学生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中是否有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,或有他人代做的内容。
(四)成绩评定标准
1.优秀(不超过30%)
(1)按期圆满完成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;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;
(2)独立完成工作能力较强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有一定的创新性,设计水平或应用价值较高;
(3)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资料齐全,资料装订规范。
2.良好
(1)按期圆满完成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;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;
(2)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有一定的水平;
(3)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成果、资料齐全,资料装订规范。
3.中等
(1)按期圆满完成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;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,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;
(2)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,设计水平一般;
(3)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资料齐全,资料装订规范。
4.及格
(1)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帮助下,能按期完成任务;独立工作能力较差,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;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,没有原则性错误;
(2)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质量不高,工作不够认真,有个别明显错误。(如:编制的程序基本能够运行,但得出结果误差太大,且不稳定);
(3)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资料齐全,资料装订规范。
5.不及格
(1)未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;或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设计成果,或由他人代做的内容;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,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;
(2)在整个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未达到最基本的要求;
(3)提交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成果、资料不齐全,资料装订不规范。
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总评成绩只能评定为不及格:
1.属于学生本人原因未完成设计的,或擅自变更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名称和任务;
2.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中的思路或方法有原则性错误、经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或答辩小组指出后又坚持不更正的;
3.经查实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中有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的;
4.有代替他人或被他人代替才完成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任务的;
5.未按时、未完整提交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资料的。
五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工作进程及组织管理
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分为命题、完成和评审三个阶段进行,各专业教研室应精心组织,严格要求,系教学领导小组将对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实行全程监控,确保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一)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安排
序号 |
工作程序及要求 |
参考日程 |
负责人 |
1 |
指导教师确定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题目(每名指导教师立题5个),教研室审核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立题审批表》(附件1)并备案。 |
第六学期 (2023年4月21) |
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 |
2 |
召开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线上工作会议,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,向学生公布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要求及有关规定。双向选择,确定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题目,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,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环节开始运行。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分配情况由教研室汇总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提交教学秘书备案。 |
第六学期 (2023年4月28日) |
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 教学秘书 |
3 |
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,每个学生要与指导教师定期沟通(3次以上),教研室加强监督管理,系教学领导小组随机抽查。 |
第六学期 |
指导教师 |
4 |
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。(要求: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资料齐全,资料装订规范) |
第六学期 2023年5月18日截止 |
指导教师 |
5 |
评阅:指导教师(或外聘指导教师)评阅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评分表》(附件3)。 |
第六学期 5月18日-22日 |
指导教师 |
6 |
教研室主任审核。 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整理归档。 |
第六学期 (5月23日-28日) |
教研室主任 教学秘书 |
7 |
系教学领导小组对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进行审核、检查。 召开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总结会议。 |
第六学期 |
系领导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|
(二)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组织管理
l、命题与选题
各专业应按照命题原则确定课题题目(学生也可自己提出有创意的题目),拟立题目需经教研室审核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立题审批表》(附件1),向学生公布。学生根据个人的特长、兴趣、能力选择课题和指导教师。
各专业教研室确定每位学生的课题题目和指导教师,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、教学秘书存档。
2、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过程监控与检查
(1)指导教师在要定期对学生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,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的指导不得少于3次。
(2)各专业教研室应对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,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,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系里。
(3)系教学领导小组对整个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。
3、评审
(1)指导教师分别对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进行成绩评定,并填写《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评分表》(见附件3)。
(2)各专业教研室对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成绩进行审核。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成绩评定必须客观公正,呈正态分布,实行百分制和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制双轨计分法,优秀的比例应在30%以内。
(3)本学年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工作结束后,教学秘书应在第14周以前,对本次综合能力考核(毕业设计)相关材料、成绩表等及时整理归档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
2023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