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,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岗位实习单位的一名员工,因此,岗位实习的学生应做到:
1.实习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》,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。在岗位实习期间,学生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。对在岗位实习期间违反学院及实习单位规定的学生,视其情节,按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2.不得参加传销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。
3.实习过程中,自觉维护学院声誉,认真学习岗位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,端正实习态度,明确实习目的。尊敬老师和师傅,团结协作。
4.强化职业道德意识,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的员工。遵守实习单位有关保密的规定。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,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,并及时向学院指导教师报告。
5.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,培养独立工作能力,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;服从领导和指导教师的安排,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。
6.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,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而造成人身伤害的,由学生本人负责,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的,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7.自主实习的学生须填写《附件2: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》及《附件3: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》,并负责将岗位实习计划等材料送至岗位实习单位。实习期间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,保持通讯畅通。
8.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,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,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处理,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9.岗位实习期间,如需要请假,需填写《附件9:岗位实习请假条》,未经审批不得离开实习单位。
10.岗位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,确有客观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的,需填写《附件10:岗位实习转岗申请》,私自变更实习单位的,岗位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11.实习结束后,实习生按规定提交填写完整的本实习指导手册。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材料者,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
2024年5月20日